88)王法司乙亥生三十四岁占前程,戊申年六月甲寅日未将戌时。(子丑空亡,酉戌落空),八专,寡宿,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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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戊申年
月份 六月
日干支 甲寅日
月将 未将
时辰 戌时
分类 其他
来源 邵彦和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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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财 ○ 空
 父母 癸 
 父母 癸 

     
     
     

  勾  朱 
     
     
     
     
  玄   
邵先生曰:亥是本命,加支干相生极好。只不合是旬末为闭口,主父母闭口,兼行年又在其上,而父母上见公婆,是父母见公婆也。空丑又乘天空作初传,虚墓已动。更加辰为锹锄杀,当主十月亡母,次年正月亡父。本人须入学馆,历台谏侍从,只不守土,至戊子年七十四或七十八死矣。王当年十月丁母忧,次年正月丁父忧,三十七得温州法司,三十九得太常学录,又迁司业正言,不曾守土。七十八卒。
先生析曰;此课旬末加旬首,父母加主父母亡,自身闭口,仕途不通。然既言七十四,又言七十八,何也?亥加寅,亥四寅七,乃七十四也。亥有四个,又添四数,七十八也。况甲与寅上两个亥,故云。又云,亥乃父母爻,作真闭口,作太常,阴神又见申金乘后,而与亥六害,无惑乎父母之亡也。初丑,土也;空上乘空,故终身不能守土。亥乃天门,又是长生学堂,中末都是,所以入学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