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章监税庚午生三十九岁占财产,戊申年三月十一乙未日戌时丑将。(辰巳空亡,丑寅落空),重审,稼穑,励德,游子。
年份
戊申年
月份
三月
日干支
乙未日
月将
丑将
时辰
戌时
分类
感情
来源
邵彦和断案
此课盘排盘复原
妻财 乙未 蛇
妻财 戊戌 阴
妻财 辛丑 虎
虎 阴 阴 蛇
丑 戌 戌 未
戌 未 未 乙
贵 后 阴 玄
申 酉 戌 亥
蛇未 子常
朱午 丑虎
巳 辰 卯 寅
合 勾 龙 空
妻财 戊戌 阴
妻财 辛丑 虎
虎 阴 阴 蛇
丑 戌 戌 未
戌 未 未 乙
贵 后 阴 玄
申 酉 戌 亥
蛇未 子常
朱午 丑虎
巳 辰 卯 寅
合 勾 龙 空
六壬神煞
子宫
桃花
归忌
天书
岁破
丑宫
天喜
月破(大耗)
天诏
寅宫
亡神
天德(寄)
月德(寄)
天马
卯宫
日禄
将星
辰宫
羊刃
吊客
寡宿
旬空
巳宫
驿马
月厌
病符
旬空
午宫
天医
往亡
血支
太岁
未宫
华盖
申宫
夜贵
日德
劫煞
地贼
丧门
孤辰
酉宫
血忌
皇恩
丁马
亥宫
天贼
六壬直指
课局:乙未日第十局 干上未
课体:重审,稼穑,不备,赘婿。
课义:辛鬼后墓,休买田土,循环三刑,因财受苦。
解曰:丑为日财,其占为田上。然旬遁辛鬼,鬼墓在后,能伤乙干,又财化为鬼。若事涉田土,于中取财,则循环于三刑之中,缠绕不脱,必致因财起衅,受诸苦楚也。夜占初传螣蛇,末传白虎,其凶尤甚。
断曰:重审之卦,课传皆季,局合稼穑。干支各遭墓覆,事多艰苦,境亦沉迷。虽满目皆财,而妄求必招灾悔。循理守顺,利必自来。昼贵立酉,显者增荣,下秩所忌。又支财就干。最宜速取,缓则化墓矣。
天时:阴湿不见日色。
家宅:主宅来就人,买之不费力,又戌作朱雀加未,主有恶犬伤人。
婚姻:主纳妾,或妇人携儿改嫁,昼占吉。
胎产:胎神临败克,防有伤损。
功名:用财可得,须历艰辛,卑位防谪。
求财:自来者急取,往求则致祸。
疾病:中停饮食,寒热不安。
失脱:龙雀入墓,遗失文书之属。
出行:墓覆,必不成行。
行人:在彼不能得意,未归。
争讼:主因田财而发难端。
兵战:俟彼来侵,可胜,我动不吉。
毕法云:华盖覆日人昏晦,干墓并关人宅废,虎乘遁鬼殃非浅,宾主不投刑在上。指要云:三传稼穑,田土稽停,四季迎财,尚宜守旧。指掌赋云:辰临日而受克,名为赘婿,不能自立其身。
课体:重审,稼穑,不备,赘婿。
课义:辛鬼后墓,休买田土,循环三刑,因财受苦。
解曰:丑为日财,其占为田上。然旬遁辛鬼,鬼墓在后,能伤乙干,又财化为鬼。若事涉田土,于中取财,则循环于三刑之中,缠绕不脱,必致因财起衅,受诸苦楚也。夜占初传螣蛇,末传白虎,其凶尤甚。
断曰:重审之卦,课传皆季,局合稼穑。干支各遭墓覆,事多艰苦,境亦沉迷。虽满目皆财,而妄求必招灾悔。循理守顺,利必自来。昼贵立酉,显者增荣,下秩所忌。又支财就干。最宜速取,缓则化墓矣。
天时:阴湿不见日色。
家宅:主宅来就人,买之不费力,又戌作朱雀加未,主有恶犬伤人。
婚姻:主纳妾,或妇人携儿改嫁,昼占吉。
胎产:胎神临败克,防有伤损。
功名:用财可得,须历艰辛,卑位防谪。
求财:自来者急取,往求则致祸。
疾病:中停饮食,寒热不安。
失脱:龙雀入墓,遗失文书之属。
出行:墓覆,必不成行。
行人:在彼不能得意,未归。
争讼:主因田财而发难端。
兵战:俟彼来侵,可胜,我动不吉。
毕法云:华盖覆日人昏晦,干墓并关人宅废,虎乘遁鬼殃非浅,宾主不投刑在上。指要云:三传稼穑,田土稽停,四季迎财,尚宜守旧。指掌赋云:辰临日而受克,名为赘婿,不能自立其身。
邵先生曰:此课日上见财,主进田庄,不用钱买,中间一人争竞,又后还他,后却得众财,乃是服满人家得来。六月防家中斗殴,不然却门前有尊长新坟,与之争讼。所得之财,悉化为鬼矣。是年童监税与妻家主张分产,遂得田二十亩及财物,有第三房舅嫂守寡,得产不中意,要告官悔,众分不欲破开,因将童氏众人地与寡妇,众人遂陪却童氏财物。
先生析曰;盖乙木以辰戌丑未为财,又以丑未为妻,故财自妻家而得。何以见彼之分产?乙未日破碎杀在丑,丑为田,田上有青龙,故得之不费钱买。末传未作天后,是又彼人之产复还也。既还产又得众财,乃辰加未,便是乙加未敢,却克宅;宅者,彼也,故彼为财,辰为众,故得众人之财也。当年九月有一尊长葬于童氏门前坟地上,侵童监税地界,遂与斗争讼于官,所得之财,果然悉化为鬼矣。盖日为尊长,日为前,支为后,日加支,故宅前,辰为日墓,故曰新墓。经曰:三传全财化为鬼,若非春占,乙木旺于春,财不可得,则反损己财也。
先生析曰;盖乙木以辰戌丑未为财,又以丑未为妻,故财自妻家而得。何以见彼之分产?乙未日破碎杀在丑,丑为田,田上有青龙,故得之不费钱买。末传未作天后,是又彼人之产复还也。既还产又得众财,乃辰加未,便是乙加未敢,却克宅;宅者,彼也,故彼为财,辰为众,故得众人之财也。当年九月有一尊长葬于童氏门前坟地上,侵童监税地界,遂与斗争讼于官,所得之财,果然悉化为鬼矣。盖日为尊长,日为前,支为后,日加支,故宅前,辰为日墓,故曰新墓。经曰:三传全财化为鬼,若非春占,乙木旺于春,财不可得,则反损己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