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郑宣义占宅,八月癸丑日巳将丑时,(寅卯空亡,午未落空)渉害,从革。
月份
八月
日干支
癸丑日
月将
巳将
时辰
丑时
分类
其他
来源
邵彦和断案
此课盘排盘复原
父母 己酉 空
官鬼 癸丑 阴
妻财 乙巳 朱
空 朱 空 朱
酉 巳 酉 巳
巳 丑 巳 癸
空 虎 常 玄
酉 戌 亥 子
龙申 丑阴
勾未 寅后
午 巳 辰 卯
合 朱 蛇 贵
官鬼 癸丑 阴
妻财 乙巳 朱
空 朱 空 朱
酉 巳 酉 巳
巳 丑 巳 癸
空 虎 常 玄
酉 戌 亥 子
龙申 丑阴
勾未 寅后
午 巳 辰 卯
合 朱 蛇 贵
六壬神煞
子宫
日禄
归忌
岁破
丑宫
羊刃
华盖
天喜
月破(大耗)
皇恩
寅宫
劫煞
天德(寄)
月德(寄)
旬空
卯宫
旬空
辰宫
天书
吊客
寡宿
巳宫
夜贵
日德
月厌
天诏
病符
午宫
桃花
天医
往亡
血支
天马
太岁
未宫
丁马
申宫
亡神
地贼
丧门
孤辰
酉宫
将星
血忌
亥宫
驿马
天贼
六壬直指
课局:癸丑日第九局 干上巳
课体:涉害,从革。
课义:人盛宅狭,彼恶己益,众语来生,官应显赫。
解曰:巳酉丑金局,脱支生干。占人宅,则人盛宅狭也。占彼己,则己益彼损也。昼贵皆土,将生传,传复生日,当有众人称扬。仕宦占此,则天将为官,三合为印,权柄双全,故宫应显赫。
断曰:见机作事迟留,从革主多变迁。贵德临干入宅,宫印迤逦相生,主同心一德。然常人止宜倚贵营生,不可恃势妄行。
天时:天罡指阳,主晴。
家宅:传脱支生干,主宅破碎逼窄,人口兴旺。
功名:有官有印,得人保举。
求财:大利。
婚姻:干支皆乘德神,传又三合递生,大吉。
胎产:胎坐长生,大宜占孕,不利占产。
疾病:心肾二经之症,或齿疼喉痛,不妨。
争讼:无事。
出行:水陆皆吉。
行人:在途。
捕获:可得。
兵战:不利。
毕法云:三传递生人举荐。古鉴:戊申八月巳加丑占家宅,曰:传酉八月正旺,人盛而亨。丑支生传泄气,宅狭而替。癸水见酉为酒,巳为厨,四年内必因修造酒店,女子死酒缸中。又巳为店业,传课三巳,店共三所,先开二店发财,后开一店却败,盖水绝于巳也。酉为锅镬,干支上巳为四,二四得八,八年内面前淘屋,必主停丧。其家亦作四分矣。丑为八月死气,加于妻位,主死女子,皆验。
课体:涉害,从革。
课义:人盛宅狭,彼恶己益,众语来生,官应显赫。
解曰:巳酉丑金局,脱支生干。占人宅,则人盛宅狭也。占彼己,则己益彼损也。昼贵皆土,将生传,传复生日,当有众人称扬。仕宦占此,则天将为官,三合为印,权柄双全,故宫应显赫。
断曰:见机作事迟留,从革主多变迁。贵德临干入宅,宫印迤逦相生,主同心一德。然常人止宜倚贵营生,不可恃势妄行。
天时:天罡指阳,主晴。
家宅:传脱支生干,主宅破碎逼窄,人口兴旺。
功名:有官有印,得人保举。
求财:大利。
婚姻:干支皆乘德神,传又三合递生,大吉。
胎产:胎坐长生,大宜占孕,不利占产。
疾病:心肾二经之症,或齿疼喉痛,不妨。
争讼:无事。
出行:水陆皆吉。
行人:在途。
捕获:可得。
兵战:不利。
毕法云:三传递生人举荐。古鉴:戊申八月巳加丑占家宅,曰:传酉八月正旺,人盛而亨。丑支生传泄气,宅狭而替。癸水见酉为酒,巳为厨,四年内必因修造酒店,女子死酒缸中。又巳为店业,传课三巳,店共三所,先开二店发财,后开一店却败,盖水绝于巳也。酉为锅镬,干支上巳为四,二四得八,八年内面前淘屋,必主停丧。其家亦作四分矣。丑为八月死气,加于妻位,主死女子,皆验。
邵先生曰:此课人盛宅狭,人与宅替;不出四年,必主修造酒房,厨下一婢酒中死;不要买叔婆之产,必有退悔;又主有三所店,先开二所见财,后开一所主败;宅前不合置淘锅,主八年内淘锅屋下必停丧,是时其家四分矣。郑兄弟十人,共四十余口,未曾分;至辛亥年,公果造酒房;十二月婢盗酒饮,醉死。己酉年与叔婆交易,叔婆有子二人,年幼不曾预名,后果退悔。又丙辰戊午二年两店兴旺,己丑又开淘锅,正对门前,至乙卯二月弟妇死,殡于内。
先生析曰;盖谓人盛者,癸日遇巳酉丑,八月旺金来生也。宅狭宅替者,丑为宅,值金局而脱气也。丑为八月死气,加于酉婢之上,丑上见巳,巳为厨灶,癸水见酉,乃酒也,故主婢死于酒房厨下。三店者,日上、支上、传上见三个巳,巳为店业。一所败者,癸水绝于巳故也。又为巳为锅,值癸水乃淘锅也。八年者,双巳四数也。
先生附论:支上巳,末传巳,皆为日财,故二所见财。日上巳独不以财爻论,乃绝神加日也,故主败,丑为宅,上加巳,是必宅前置淘锅也。又一人论曰:癸绝于巳,似矣。然予犹有说焉,丑生于申,宁不绝于巳乎?则绝巳云云者,非其至也。其或癸水克巳,巳为店受克,则自败。庶几近是。爱圅曰,此二论不知何人之笔,附录于此,以便对考。要知先开二所见财,似指干支上二巳而言也。后开一所主败,似指末传上巳而言也。末传为归计,不宜逢绝之意欤?
先生析曰;盖谓人盛者,癸日遇巳酉丑,八月旺金来生也。宅狭宅替者,丑为宅,值金局而脱气也。丑为八月死气,加于酉婢之上,丑上见巳,巳为厨灶,癸水见酉,乃酒也,故主婢死于酒房厨下。三店者,日上、支上、传上见三个巳,巳为店业。一所败者,癸水绝于巳故也。又为巳为锅,值癸水乃淘锅也。八年者,双巳四数也。
先生附论:支上巳,末传巳,皆为日财,故二所见财。日上巳独不以财爻论,乃绝神加日也,故主败,丑为宅,上加巳,是必宅前置淘锅也。又一人论曰:癸绝于巳,似矣。然予犹有说焉,丑生于申,宁不绝于巳乎?则绝巳云云者,非其至也。其或癸水克巳,巳为店受克,则自败。庶几近是。爱圅曰,此二论不知何人之笔,附录于此,以便对考。要知先开二所见财,似指干支上二巳而言也。后开一所主败,似指末传上巳而言也。末传为归计,不宜逢绝之意欤?